1.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蓝田县107省道两侧主要节点人居环境提升整治(玉山至汤峪段)改造项目已由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审发〔20**】329号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,项目出资比例为/。招标人为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天丞伟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进行公开招标。
2.项目概况
2.1工程规模: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外立面改造门头牌匾及发光字377米、外立面粉刷48***平方米、拆除原有门头牌匾200米;庭院环境整治土地整平60***平方米、垃圾清理20**立方米、外购种植土30**立方米,安装不锈钢仿竹木篱笆47**米、石材道牙12**米、钢结构造型格栅景墙2处,原景墙翻新彩绘455平方米、草皮更新678平方米,砌筑红砖挡墙36米、毛石挡墙192立方米、花坛圆石12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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